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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熱銷設備
復合(混)肥料設備
混合攪拌設備
尾氣凈化處理設備
玻璃鋼防腐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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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產1-20萬噸牛糞、雞糞、豬糞等有機(生物)肥料生產線
一、概述有機發酵堆肥的原料有秸稈、畜禽糞便、生活污泥、加工類有機廢物、園林修剪廢物、生物質垃圾等。堆肥是指在一定的水分、C/N比和通風等人工控制條件下,通過微生物的作用,實現固體有機廢物無害化、穩定化的過程。堆肥是一種有機肥料生產方式,也是一種固體廢物的生物處理方式。 二、有機堆肥的工藝流程 有機廢物堆肥的生產流程包括:原料貯存及預處理、堆肥接種、發酵、陳化發酵、堆肥質量檢驗、成品包裝或后處理加工。 1、在原料貯存區,含水率較低的干物料應避雨存放,保持低的含水率; 2、含水率高的濕物料不宜長期存放,要及時處理,盡可能減少臭氣和滲濾液的產生,防止環境二次污染。 3、原料貯存應有專門的原料貯存區域,最好設置原料貯存車間,貯存車間內根據不同的原料特性分類進行存放; 4、預處理環節應對固體有機廢物的水分、粒度、C/N、pH值做出調整。 三、有機堆肥的菌種加入 1、據有機廢物類型及特點選用合適菌種制品,選用菌種的技術指標需達到農用微生物菌標準GB 20287-2006中的要求。 2、堆肥接種劑應在原料混合時均勻加入;堆肥接種劑添加比例不得少于千一 四、有機堆肥的發酵 堆肥發酵是實現有機物料無害化的過程,常用的工藝有條垛式和槽式兩種類型。 1、條垛式發酵 條垛式堆肥工藝是將原料混合后堆成長條形的堆或條垛,在好氧條件下進行分解的一種常見的好氧發酵系統。 ①堆體形狀。堆體底部寬控制在120~300cm之間,以200cm左右為適宜,堆高控制在80~200cm之間,以120cm左右為最適宜;長度不限。各條垛間距大約為80~100cm; ②堆肥設備。主要是條垛式翻堆機:主要設備的技術參數為最大允許堆高200cm、堆寬300cm,前進/后退速度可達到5-15 m/ min,生產能力不小于600m3/ h。 2、槽式發酵 槽式發酵工藝是在長而窄的被稱為“槽”的通道內進行堆肥發酵,將可控通風和定期翻堆相結合的一種好氧堆肥發酵工藝。 ①發酵槽尺寸通常為L×W×H =( 60~100)m×(4~9)m×(1.5~2)m,槽的壁上部鋪設導軌,便于翻堆機行走;槽底部鋪設曝氣系統,向槽內發酵物料通風充氧,主要由高壓風機、通風管道組成。 ②槽式翻堆機是通過機械攪動將物料攪拌均勻,促進熱量和水分揮發并將物料在槽內緩慢位移。常見的設備包括鏈板式和駁齒式,主要由行走底盤部分、鏈板(攪拌齒)、液壓升降部分、傳動部分及電控部分組成。行走速度 0-6m/min,工作幅寬3-6m,翻堆高度1-2m。 3、堆肥過程控制 ①溫度控制。堆體發酵溫度應控制在50-60℃,當堆體溫度超過60℃時,應進行翻堆操作或強制通風;一次發酵應保持堆體溫度50℃以上并維持5~10天。 ②水分控制。保持適當的含水量,是促進微生物活動和堆肥發酵的首要條件。一般以堆肥材料量最大持水量的60%~75%為宜。隨著堆肥發酵含水率逐漸下降,到一次發酵結束時含水率應在36%~45%; ③堆體氧氣濃度。保持堆中有適當的空氣,有利好氣微生物的繁殖和活動,促進有機物分解。高溫堆肥時更應注意堆積松緊適度,以利通氣。通過翻堆操作或強制通風使堆體內氧氣濃度保持在3%以上。 ④保持中性或微堿性環境。可適量加入石灰或石灰性土壤,中和調節酸度,促進微生物繁殖和活動。 ⑤碳氮比。微生物對有機質正常分解作用的碳氮比為25∶1。而豆科綠肥碳氮比為15~25∶1、雜草為25~45∶1、禾本科作物莖稈為60~100∶1。因此根據堆肥材料的種類,加入適量的含氮較高的物質,以降低碳氮比值,促進微生物活動。 五、有機堆肥的堆放陳化 堆肥陳化是有機物質穩定化的過程,常用的堆肥陳化的方法有 1、自然堆置法 可將完成高溫發酵的物料按照條垛式堆肥的方式,堆積在專門的車間或陳化棚內,堆寬5~6m、堆高2m左右,由于采取靜置堆積的方式,堆體不宜過高過寬,否則不利于溫度和水分的散發,最好能定期用棍棒插出排氣孔,有利于提高熟化效率。 2、熟化(陳化)倉法 熟化倉的類型較多,如板式熟化倉、皮帶式熟化倉。還有一種類似發酵槽的熟化倉,這種熟化倉是在低部鋪設通氣管道,能通過間歇式低強度的鼓風,促進熱量和水分揮發。通常熟化倉的料堆高度可達到3m。 3、槽式陳化法 與發酵槽式法類似,陳化物料放置在槽內,通過可控通風和定期翻堆進行堆肥發酵,但槽式陳化法一般采用9m以上的寬槽。 4、陳化的控制 ①物料含水率在陳化發酵完成后應降到28%-35%;陳化過程中堆體溫度應穩定在40℃左右,發酵完成時堆體溫度應接近環境溫度;陳化發酵周期不得少于15天,可根據實際生產需要適當調整發酵周期。 六、有機堆肥的質量檢驗 腐熟的堆肥呈現疏松的團粒結構,不再吸引蚊蠅,不會有令人討厭的臭味,由于真菌的生長堆肥出現白色或灰白色; ①pH值應在5.5~8.5;②呼吸速率<200mg/(kg·h);③可溶鹽濃度<2.5 ms/cm;④發芽率指數(GI)>80%,測定方法按規定; 七、堆肥成品包裝和后處理加工 固體有機廢物經過堆肥化處理后,可直接用作土壤改良劑;也可作為生產商品有機肥、生物有機肥和有機無機復混肥、復合微生物肥料的原材料。 ①商品有機肥應符合有機肥料標準NY525-2002;②生物有機肥應符合生物有機肥標準NY884-2002;③復合微生物肥料應符合復合微生物肥料標準NY/T798-2004;④有機-無機復混肥料應符合有機-無機復混肥料標準GB18877-2002。 八、堆肥主體設備和設施 堆肥廠主體設施主要包括:原料儲存及預處理設施、發酵設施、陳化設施、成品儲存、包裝設施和除臭設施。 1、原料儲存及預處理設施主要包括:受料、給料、破碎、篩分、混合、輸送等機械設備及相關建(構)筑物。 2、發酵設施主要包括:與高溫好氧發酵工藝相匹配的翻堆機及相關建(構)筑物。 3、后處理加工設施主要包括:對發酵穩定后的堆肥物料進行進一步處理所需要的計量、輸送、破碎、篩分、混合、造粒、烘干、冷卻、包裝等機械設備及相關建(構)筑物。 4、除臭設施:主要適用于密閉的車間或廠房具有集中收集臭氣裝置的堆肥廠,可采用生物過濾池除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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